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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君自幼家計不好,他打從國中一畢業就跟著師傅學做水電,做了十幾年,從小學徒做到都結婚生子了;技術純熟,人又勤奮,他一心只想多賺點錢,讓一家大小過好日子。公司長期做台電外包的小工程,那一天,老板未辦妥停電作業,他事先一無所知,到了現場,安全絕緣設施又不夠,就這樣,一萬一仟伏特的高壓電擊奪走了他的雙手......
躺在病床上時,老板信誓旦旦會照顧他,要他安心養病。半年後,老板翻臉不認人,他求救無門,自己翻書學法令,這才知道,職業災害的刑事追訴期只有六個月!若要追討事賠償,小包商既無廠房,也沒有土地,老板說沒錢,職災工人又能向誰討?
許多職災工人都曾遭遇與A君相類似的情況,遭到職業災害卻求償無門,被老闆棄之如敝屣。〔工傷權益面面觀〕就如同一部教戰守則,讓你了解關於職業災害的各種相關法令與補賠償辦法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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